权威发布丨山东再定“十措施”,全面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
来源: 新欧亚集团 添加时间:2020-06-09 浏览次数: 616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近期省政府新闻办将围绕“十条措施”,组织系列新闻发布会解读。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第一场,介绍“十条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扎实推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6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山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经济活力、吸纳社会就业、保障居民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疫情发生以来,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融资担保、税费减免、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取得了积极效果。4月份,全省新登记企业8.7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5.5万户,总量分别发展到323.7万户和737.5万户;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7%,分别比上月提高2.2个、3.7个百分点,生产生活秩序正在加快恢复,主要经济指标继续呈现回稳向好发展态势。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受全球疫情冲击,国内消费、投资、出口下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仍面临着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关重要。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6月1日至2日,李克强总理在烟台、青岛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聚力“六稳”“六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聚焦解决当前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的突出问题,在前期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再制定《十条措施》,全面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
二、文件的架构和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包括了税费房租、经营方式、社会保险、融资保障、创业服务、线上销售等方面内容,基本涵盖了涉及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的关键节点。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四个原则:
一是突出精准性、操作性、时效性,确保政策管用好用。比如,提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要求各县(市、区)6月15日前,制定并公布负面清单。对户外经营,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聚焦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以及重点群体就业需要,着力解决实际困难。比如,提出对就业困难群体和中小微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对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在信贷资金、动产抵押方面进行支持。
三是既立足缓解当前疫情影响,救急扶困、留住青山,又有利长远,抢占发展空间。比如,提出延长房租减免。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国有企业增强大局意识,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落实房租减免政策,与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共同战“疫”、共渡难关,截至5月底,省属国有企业已减免房租6亿元。文件提出,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用真金白银的支持,赢得市场主体的辉煌未来。
四是针对关键点和薄弱环节,将有限财力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突破一点、带动全面。同时,对已出台政策不再归集明确,在延续性和一致性上提出了要求。比如,提出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推动《十条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切实让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充分感受政策温暖,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政策。组织各级媒体深入宣传《十条措施》,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客户端、网站等渠道,统筹大屏小屏、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一场,后面还会陆续邀请责任部门解读《十条措施》政策和相关工作情况。
二是制定具体操作指南。针对《十条措施》内容,相关部门正在逐条制定操作指南,近期将统一面向社会发布,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三是建立服务电话制度。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服务电话,全天24小时接听,负责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诉求,并按照部门职责进行分办,按照接诉即办原则进行答复和处理。欢迎大家积极反映情况。
四是持续开展督促检查。由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进”专班加强政策落实效果的督导调度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责问责。
(来源:山东发布)